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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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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币网络传销案判决处罚 组织者纷纷获重刑

近年来互联网出现越来越多的传销理财庞氏骗局,都是换汤不换药,使得很多受害者自身和朋友倾家荡产,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因此呼吁更多的反传销人士加入反传队列,帮助更多受害者,尽自己一份力量。打击传销人人有责。

 


 

  自2015年6月起,福建百川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推销电子虚拟币---百川币,百川币以静态收益(投资一单800元,从第二天起,每天分红18元,且是终身分红。其中50%为金币,即9元金币,满100或整数倍即可以按1:1在会员之间兑换人民币;10%为购股币,即1.8元购股币,只能用来购买百川世界股票;3%是购物消费币,即0.54元,可在百川商城购物;37%是金种子币,即6.66元金种子币,在平台累计800币可自动增加一个账户。每人最多可投资10单)、动态收益(推荐奖:推荐他人投资,注册成功即可奖励,直推一单奖金240元,其中120元为金币,31.2元为消费币及购股币,88.8元金种子币。领导奖:推荐人成为被推荐人的领导,享受公司的“领导奖励”,奖励额度为被推荐人分红的10%,每个推荐人最多只能成为9个被推荐人的直接领导,但是被推荐人又可以逐级推荐下线,顶层推荐者可享受所有下级投资者分红10%的奖励。报单奖:即每给会员注册一单奖励40元,直推满9单可自动成为报单中心,成为报单中心才有权利给他人注册)为获利方式,要求参加者从百川币网络平台(www.bcb800.com)以最低800元为一单的形式注册发展成为会员,成为会员后可以继续发展下线会员,并以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周运煌、杨浩等人通过上述分层级,拉人头,赚奖励的方式开展传销活动,现已吸纳会员90余万人,并形成了多级金字塔形传销活动。

 

  组织者周运煌,因福建乐游乐购有限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便于2015年2月份和杨浩商议购买一个复利系统发展会员,通过发展会员、拉人头的方式赚钱。随后周运煌让杨浩去购买复利系统和网站,因资金紧张,周运煌无法拿出资金购买系统及网站,杨浩亦答应由自己先行垫付购买系统和网站的13万元。后杨浩购买了华鼎国际复利系统和网站(前期的域名为www.hdgj888.hk,后期域名为www.hdgj888.com),这个系统也就是后来的百川币会员系统(域名www.bcb800.com),自此周运煌与杨浩就开始利用华鼎国际复利系统(后期百川币复利系统)来发展会员,赚取会费。杨浩负责百川币的运营管理和发展会员等工作,周运煌提供其名下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个人账户以及福建乐游乐购公司等公司公户收取会员购买百川币的钱。周运煌在整个百川币传销活动中起倡导、发起、策划、指挥、招揽、引诱、安排和决策、统领等作用。


  组织者杨浩,福建百川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百川币网络会员平台(www.bcb800.com,前期为www.hdgj888.hk、www.hdgj888.com)由其在周运煌的同意下购买。在运营百川币的过程中,杨浩多次安排刘某甲等人将百川币平台的数据进行优化备份。2015年3月至10月间,刘某甲亦多次在杨浩的安排下到福建、江西对百川币后台进行升级。在百川币平台中全权限的yh66×××88账号为杨浩所有,且杨浩使用微信名为“成就人生”的微信号接收百川币会员购买百川币的转账截图,随后用bcsj8888的百川币账号给购买百川币的会员转百川币。百川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福州时杨浩亦多次以讲师的身份召集会员开会讲解、宣传百川币,杨浩在百川币传销活动中起倡导、发起、策划、指挥、招揽、引诱、安排和决策、统领等作用。


组织者张聪,百川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部经理,负责组织、管理、协调百川币传销活动,百川币网络后台管理员,其账号为zc001,前期(百川公司相关账户未被公安机关冻结时)百川币会员向百川币公司购买百川币的资金大部分通过张聪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账户转至周运煌及百川世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其他相关账户。被告人张聪亦积极参与和宣传百川币传销活动,截止到2015年10月底,其百川币账号zc001和bczc001,发展百川币会员20级,1939人。


  组织者卢某,百川世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百川商学院院长,在百川币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2015年8月底,卢某与杨浩签订合作协议,卢某负责百川公司下属百川商学院业务,主要开展百川币会员培训及制定百川公司发展计划。自2015年9月初至11月初,卢某在江西省新余市党校、新余市云锦庄酒店、新余市彩色村度假村等处利用PPT讲课模式开展百川会员培训10余场,介绍百川币经营模式以及培训百川币会员,以此提高百川币会员发展会员的能力,自卢某开展讲解百川币、培训百川币学员开始(2015年9月)至2015年10月底,百川币全国会员呈井喷式发展,从2015年9月份之前的150余万单迅速发展到10月底的450余万单。被告人卢某对百川币理财模式的推广、百川币会员的发展以及百川币传销活动的扩大起关键作用。


  组织者刘某甲,曾任福建百川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负责百川币及百川积分商城后台运营维护工作。2015年3月份左右,被告人杨浩找到刘某甲,让刘某甲开发一个网络百川商城系统以便与周运煌、杨浩的华鼎国际会员系统(后来的百川币系统,百川币系统前期域名为www.hdgj888.hk、www.hdgj888.com,后期为www.bcb800.com,域名的更改亦由刘某甲完成)对接。同年5月底,刘某甲做好百川商城网站并成功与华鼎国际会员系统对接后,刘某甲将“华鼎国际”在会员系统后台数据修改为“百川币”。2015年6、7月份,刘某甲把百川商城系统与百川币会员系统的服务器转移到江西省新余市百川世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办公大楼上。2015年10月底,因服务器运行不稳定,刘某甲经杨浩同意,将服务器迁移到一个杨浩掌握的阿里云上,并把数据库的数据备份到刘某甲的迅雷云空间里。被告人刘某甲同时为百川币后台会员管理系统管理员,管理员账号是rj.svngt,且拥有百川币后台的所有权限。刘某甲负责百川币会员系统及后台的日常维护及测试。百川币会员系统及后台能够平稳运行,以及百川币会员能够在短短几个月之内迅速发展,与刘某甲的日常维护作用密不可分,刘某甲为百川币的迅速扩大起关键作用。

 

  传销骨干朱根贵,百川世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周运煌的高级顾问,福建百川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布的第一批九大市场“常委”之一,系周运煌好友。2015年8月份,朱根贵应周运煌邀请到江西省新余市担任周运煌顾问,负责与新余市政府打交道。朱根贵与周运煌、杨浩三人商讨百川公司的发展规划,并参与制定百川商学院的课程和计划。被告人朱根贵亦是百川币会员,2015年5月份,朱根贵经介绍加入百川币,并通过其亲戚朋友来发展下线,其向周运煌购买百川币有10%的返点,其账号(百川账号zgg000,zgg111,zgg222)先后由朱蓉艳、白某、王某丙(均另案处理)帮其操作,朱根贵通过朱蓉艳、白某、王某丙向周运煌购买了价值1000余万元的百川币,所购买的百川币都被朱根贵用来卖给下线的会员,自2015年5月份至10月底,朱根贵发展百川币会员69级,8643人。


  传销骨干潘吉国,别名潘冠呈,系福建百川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布的第一批九大市场“常委”之一,与邵昕、谈振锋(均另案处理)一起被杨浩任命为百川币市场部副总。潘吉国自2015年7月份作为公司“常委”和副总以来参加过多次百川币会议。被告人潘吉国亦是百川币会员(百川币会员账号pgc901、pgc902等),2015年4月份,潘吉国通过网上查询发现百川币,随后即到福建福州与百川币公司总经理杨浩见面并加入百川币,潘吉国百川币会员系统中的注册名为潘冠呈,同时潘吉国利用其子潘韦安、其母亲于丰珍、其妹妹潘某的身份注册百川币会员,将潘韦安、于丰珍安排为其上线、潘某为其下线以赚取收益,用他人身份掩饰其犯罪所得,潘吉国所注册控制的账号处于百川币会员中的第二级(于丰珍账号),上线直接为百川币公司账号gs00×××01(gs00×××01账号为百川币系统的顶层账号)。潘吉国成为百川币会员亦通过其微信朋友圈及成立的百川币微信群来介绍、宣传百川币相关内容,积极地发展百川币会员。潘吉国在江西新余市党校多次组织其下线百川币会员开会,由潘吉国组织授课,诱使其百川币下线会员努力去发展其他会员。截止到2015年10月底,潘吉国发展会员43级,80818人。

 

周运煌于2012年9月14日注册成立福建乐游乐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开发推广咨询服务等。周运煌为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杨浩于2014年10月份加入公司。2015年初福建乐游乐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处于亏损状态,周运煌和杨浩商议购买一个复利系统发展会员,后周运煌与杨浩购买华鼎国际复利系统和网站(前期的域名为www.hdgj888.hk,后期域名为www.hdgj888.com),此系统也就是后来的百川币会员系统(域名www.bcb800.com)。周运煌为了取得会员信任,以便快速发展会员,于2015年4月21日注册成立福建百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注册成立福建菁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注册成立福建百川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月6月15日注册成立福建百川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日注册成立运煌捷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注册成立江西百川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注册成立江西菁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注册成立于都百川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8月底,福建百川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地址由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路8号创新楼201P#室迁至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万商红国际贸易物流中心A2栋。百川币会员注册资金打入周运煌等人名下个人账户及福建乐游乐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账户。被告人周运煌等人在互联网上推销百川理财币(后期为百川积分),百川币以静态收益(投资一单800元,从第二天起,每天分红18个百川币,共分红133天后出局,若用重新投资800元,可重新激活账户,如此往复。其中50%为金币,即9个金币,满100或整数倍即可以按1:1在会员之间兑换人民币;10%为购股币,即1.8个购股币,只能用来购买百川世界股票;3%是购物消费币,即0.54个百川币,可在百川商城购物;37%是金种子币,即6.66个金种子币,在平台累计800币可自动增加一个账户)、动态收益(推荐奖:推荐他人投资,注册成功即可奖励,直推一单奖金240个百川币,其中120个为金币,31.2个为消费币及购股币,88.8个金种子币。领导奖:推荐人成为被推荐人的领导,享受公司的“领导奖励”,奖励额度为被推荐人分红的10%,被推荐人又可以逐级推荐下线,上层推荐者可享受其下九级投资者分红10%的奖励。报单奖:即每给会员注册一单奖励40个百川币,直推满9单可自动成为报单中心,成为报单中心才有权利给他人注册)为获利方式,要求参加者从百川币网络平台(www.bcb800.com)以800元为一单的形式注册发展成为会员,成为会员后可以继续发展下线会员,以直接和间接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周运煌、杨浩等人通过上述分层级,拉人头,赚奖励的方式开展传销活动。

 

  周运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万元。

  杨浩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

  张聪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

  朱根贵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五十万元。

  潘吉国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刘某甲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卢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崔某甲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王某甲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张某甲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郭某甲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童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马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崔某乙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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